您的位置:萧山网 >  萧山慈善网  >  慈善资讯 > 总会动态  > 正文

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焕新家”改造项目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05-07    内容来源:萧山区慈善总会   

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焕新家”改造项目的通知

 

各社会组织、各业务主管单位、微小企业:

根据省、市公共服务“七优享”工程“弱有众扶”2024年工作要求,将继续推进全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,不断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,稳步提升生活水平,促进共同富裕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 2024 年度“焕新家”改造项目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对象

1、服务对象:全区有住房改造需求的困难家庭。

2、改造内容:生活设施改造,包括水电管网、地面通行改造,有儿童的家庭优先改造书房、卧室,有老年人的家庭按适老化改造要求实施。室内环境改造,包括室内墙面顶面、灯光照明、门窗改造。居住条件改善,包括卫浴、厨房改造等。

二、项目服务时间

2023 年 5 月至 9 月

三、资金保障与要求

2024年度“焕新家”改造对象和经费由各镇街慈善分会负责确定与落实。改造户数约80户,保障资金约80万元。

四、流程步骤:

第一阶段:项目申报(5月初)

(一)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

(1)申报主体:注册地在本区的社会组织和微小企业;

(2)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,年检合格,社会信誉良好;

(3)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,拥有开展该项目所需的专业人才和专业经验;

(4)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,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;

(5)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专业能力、业务范围等情况,自行申报。

(二)申报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包含:

(1)《“焕新家”改造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);

(2)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(附带年检记录信息);微小企业工商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;

(3)介绍信原件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第二阶段:项目初审(5月中旬)

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项目申报要求,由第三方招投标公司进行项目汇总初审;

第三阶段:项目评审(5月中下旬)

邀请相关部门、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通过ppt汇报、现场专家提问的方式,对初审入围单位提交的项目书进行评审,通过综合打分,评定项目承办单位。

第四阶段:结果公示(5月底前)

项目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,承办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入选项目进行优化。

第五阶段:改造实施(6月底-8月底)

项目由出资方、承办方签订协议,明确项目实施时间、地域、金额、资金支付方式、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,而后进行改造实施。

第六阶段:督导评估(9月中旬)

签订协议后,由出资方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、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等内容进行督导与评估。

第七阶段:结项验收(9月底前)

项目结项,由出资方与第三方验收单位共同进行结项验收。

五、具体安排

区民政局与区慈善总会:拟定项目改造文件;完成对镇街上报的拟改造家庭的核查,提出改造家庭名单及改造内容建议,对有关资料进行会审核;根据各分会委托,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接单位;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改造项目进行评估验收;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;做好项目实施成效的宣传报送。

各慈善分会:负责“焕新家”改造项目资金保障;对改造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;改造完成后,根据验收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、验收合格证明、照片及费用清单拨付相应资金。

第三方评估机构:拟定项目方案通知;组织专家评审,对改造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,完成结项评估报告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1)联系人:王超      电话:0571-82634319

(2)邮箱:675600658@qq.com

(3)报名地址:萧山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0楼

 

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

杭州市萧山区慈善总会

2024年4月29日



作者:  编辑:汤圣洁